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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2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入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在普陀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地在本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时间及安排
验证地点:华师大四附中(泸定路279号)
验证时间:5月15日(周六)
图片
验证须知:
为确保2021新生验证报名工作能健康平安推进,希望每一位家长能全力配合学校,请关注校内导视提示。
友情提示:
1、适龄儿童无需随同前来验证;
2、戴好口罩,出门前自测体温,低于37.3摄氏度可前来办理验证;
3、进入校园,请务必配合校方做好测量体温、出示有效随申码等防疫检测;
所需资料
本市户籍人户一致
1、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登记表》
2、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户籍地的《房地产权证》
6、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以上3-5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1、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登记表》
2、适龄儿童本人2寸报名照一张
3、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4、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5、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6、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动迁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8、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9、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以上3-8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
1、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登记表》
2、适龄儿童本人2寸报名照一张
3、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4、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5、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6、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港澳台证》
7、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者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和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8、适龄儿童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9、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0、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以上3-9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