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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现制定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等要求,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家校社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入学条件
1、2024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2024年小学部招生入学地段为:(同普陀区教育局公示的2024年度招生文件)
同普路688弄、689弄(中海紫御豪庭)
丹巴路368弄(沁和园)
泸定路555弄(雅戈尔长风8号)
泸定路568弄(国浩长风汇都)
丹巴路500弄(长风瑞仕璟庭)
四、招生办法
1、4月13日(周六),学校举行线下“校园开放日”,家长提前登陆华师大四附中学校官网 http://www.hsdsfz.pte.sh.cn/index.htm或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见附件),浏览学校招生方案和开放日活动公告,并于4月13日“校园开放日”活动期间,入校了解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办学特色等。
2、4月15日——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4月28日(周日)为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验证所需材料同普陀区教育局公示的2024年度招生文件。
3、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2日。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登录“一网通办”(zwdt.sh.gov.cn)网站义务教育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
(1)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2)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4、5月18日——5月21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5、5月25日——26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6、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我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同2024年度普陀区教育局公示的招生文件),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公示。
2、按照“三重一大”的程序决策招生工作。建立2024年华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重视并有效组织招生工作。党总支书记、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小学分管副校长,组员包括课程教学部主任、副主任、校办主任、教务员等。建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委员、校务委员会成员、家委会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纪律监查委员会,发挥好依法办学规范招生纪律监督作用,确保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应用“一网通办”网站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通过学校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5、严格按照“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校园开放日”活动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等,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6、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7、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本校教育资源,合理确定班级规模。
8、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将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9、按市教委、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2024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六、加强管理
1、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和“校园开放日”活动期间的有关咨询,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七、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4月3日 |
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开放日活动方案、验证日工作方案 (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
4月7日 |
公布本年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简章,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4月7日——13日 |
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告知校园开放日活动安排 |
4月13日 |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
4月15日——28日 |
1.在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不在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地点详见教育局官网信息发布) |
4月 28日 |
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
5月8日——5月12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的,截止至5月12日 |
5月18日——5月21日 |
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月25日——5月26日 |
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前 |
向小学一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注: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
2024年4月3日
附:
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一年级招生信息
招生数量:4个班级
招生对象: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以上情况都须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报备)。
招生范围:(同普陀区教育局公示的2024年度招生文件)
序号 街道名称 详细地址
1 长风 同普路688弄、689弄 中海紫御豪庭小区一、二、三期
2 长风 泸定路555弄 雅戈尔长风8号小区
3 长风 丹巴路368弄 沁和园
4 长风 泸定路568弄 国浩长风汇都小区
5 长风 丹巴路500弄 长风瑞仕璟庭小区
详细信息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招生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