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学生睡眠管理规范条例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来源:校办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普陀区推进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加强校园管理,促进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充足睡眠,营造师生共同的精神家园,学校特制定如下睡眠管理执行条例。

 

二、组织架构

组长:党支部书记王臻

副组长:副校长钱玉山、副校长王萍

组员:课程教学部主任薛滢、副主任李丽、学生指导部主任曹翊,副主任黄慧婷

      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各教研组长

 

三、管理内容

1.保障学生睡眠时长。

教导师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培养孩子良好健康睡眠习惯,倡导科学的学习与生活方式。实现小学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9小时。

2.规范课时管理。

结合小学部、初中部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对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的基本要求,调整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落实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不安排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

督查教师准时下课,不拖堂,鼓励学生合理安排课间休息,落实30分钟午休时间。

3.加强作业管理。

小学书面作业基本不出校,可以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初中作业难题基本不回家,学校会加强个性化辅导,难题尽量在学校完成。

严格落实2030后学生作业、学习不接触电子屏幕。开展教考关系背景下的学校作业体系建构与实施研究。

引导家长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对超过就寝时间仍未能完成的作业,允许学生隔天补交,对长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学校安排教师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同时适当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4.优化课程管理。

确保学生在校“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挤占体育、艺术类课程,鼓励大课间学生能够走出教室、文明休息、适度运动。结合各类课程、主题式综合活动、项目化学习、研究性学习、睡眠日活动、场馆学习、专题教育、主题讲座等活动,将睡眠健康教育与学习体验有机融合,促进学生对健康睡眠的深度理解和自我把控。

5.实施监测管理。

学校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每月开展一次学生睡眠监测,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形成针对性举措。

6.开展作息指导。

学校会通过家长学校、全员导师制开展学生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倡导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家庭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晚上的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的睡眠时间要求。